文章总结: 高级警官言论引发争议,称老百姓不能帮国安,与国家安全法相悖,引发公众关注。文章讨论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呼吁举报不当言论。
综合评分: 40
文章分类: 政策法规,网络安全,社会工程学,安全意识,其他
发现老百姓搞情报就要抓,老百姓不能帮国安?
原创
左右互搏
左右互搏
滤镜码头
2026年9月26日 09:20
江苏
在小说阅读器读本章
去阅读
在公众号小说中沉浸阅读
前面揭秘了一位高级警官的言论,言论如标题相同。没想到直接就被投诉删掉了,那今天就来公布一下此人的身份
他是某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
此人的原话为:“老百姓不能搞情报!我们只要发现老百姓帮国安就要抓!”
身为一个高级警务人员,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匪夷所思呀!
老百姓能不能帮国安,法律是这样说的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应当“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反间谍法》也明确“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协助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若因此面临危险,可请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予以保护。有合法举报渠道:国家设有12339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专门接收公民对间谍行为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举报。因此,“老百姓不能帮国安”的说法,直接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悖。
《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进一步明确,散布此类言论可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可降级或撤职;情节严重的可开除。
能不能帮,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说真的我挺想去组织部和纪律部门反映一下的,但此君说出这话的时候,身边大多是下属,他如果本人否认下属不愿意作证我就变成诬告了。所以也想求问一下广大网友如果这种举报的话该怎么操作。每到任职公示期间我都有想举报他的冲动。实在不好意思。
声明:
本文全程恪守“不捏造、不曲解、不煽动”之底线,旨在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实现意见表达,绝非寻衅滋事司法解释所指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作者对恶意将本文构陷入罪、行“以刑化访”或“以刑止言”之意图持零容忍态度,并敦促所有传播者完整引用本文,切勿断章取义。若有法律争议,作者愿通过司法程序依法厘清,相信法治会保护合法表达。
声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网络空间的寻衅滋事行为以“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散布”、“组织指使”等为核心要件。故特此声明:本文所引全部事实均有公开权威信源可溯,无任何捏造虚构;文中观点属个人价值判断,不完全属客观陈述,绝不存在利用信息网络恶意起哄、威逼他人的主观故意。请勿将观点差异错误定性为刑事不法。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人所在、任职、受雇、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任何组织、机构、团体或者他人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本人删除,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
免责声明:
本文所载程序、技术方法仅面向合法合规的安全研究与教学场景,旨在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具有明确的技术研究属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将本文内容用于攻击、破坏等非法用途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民事赔偿及连带责任,均由行为人独立承担,本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本站内容均为技术交流与知识分享目的发布,若存在版权侵权或其他异议,请通过邮件联系处理,具体联系方式可点击页面上方的联系我。
本文转载自:滤镜码头 左右互搏
左右互搏《发现老百姓搞情报就要抓,老百姓不能帮国安?》